根据杭州市2020年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,全日制大专、本科学历,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,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参与人才引进落户。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,将大专和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:
申请条件
日制大专学历(35周岁以下,不含35周岁),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(社保需为已缴状态)。
全日制本科学历(45周岁以下,不含45周岁),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(社保需为已缴状态)。
落户材料
1、居民身份证;
2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;
3、毕业证书;
4、学位证书;(大专学历无需提供)
5、个人参保证明;(至少一个月到账记录)
6、劳动合同(有效期一年及以上);
7、结婚证(已婚需提供);
8.1、在杭无房:人才市场出具的《同意落户证明》(若选择此项,还需提供杭州市《无房证明》、集体户首页)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《同意落户证明》(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,还需提供杭州市《无房证明》)或工作单位出具的《同意落户证明》(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,还需提供杭州市《无房证明》、集体户首页);
8.2、在杭有房:房产证(若选择此项,如房屋为夫妻共有,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《同意落户证明》)。
注:
1.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,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,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;
2.若迁移人已婚,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,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《无房证明》;
3.若随迁未成年子女,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;
4.迁移人挂靠亲友的,若亲友房屋为共同共有,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出具的《同意落户证明》、房产证、户主身份证及户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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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户流程
1、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,或向派出所(行政分中心户籍)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;
2、审核通过后,省外迁入的核发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《迁移证》,再持《迁移证》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。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,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,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。
上一条: 无